一、发放方式

读者持本人证件(一卡通或借阅证)到我馆流通部可借取19所高校馆、5所市文化馆(科研所)的免费馆际互借证(一卡通或借阅证至少要保留有一册书可借)。

二、发放对象

我校的教职工及在校学生。

三、流通规则

(一)每人每次限借一个馆际互借证;

(二)馆际互借证借出期限:31天,不可续借;

(三)每个馆际互借证借书册数:3册;

借书类型:中文普通书、外文普通书、中文版本书(即版本图书馆藏书)。

若所借图书损坏或丢失,则按馆际互借证所在成员馆的规定进行赔偿。

(四)所借图书的借阅期限:31天,不可续借,逾期滞纳金为0.1元/天。

四、还证方式

(一)持所借馆际互借证到原借证处进行办理;

(二)还证前需还清馆际互借证上所借图书(即使图书未到期)、交清相关费用。

五、丢证补证方式

(一)若馆际互借证不慎丢失要及时到其所在成员馆办理挂失手续,否则,后果自负;

(二)馆际互借证一旦丢失须办理补证手续。具体办法:

1、允许读者自己去补办的馆际互借证,由读者本人到对方馆补办;

2、不允许读者自己去补办的馆际互借证:这种证只能由本馆的工作人员去对方馆补办,因此读者需在本馆交纳对方馆补办证的费用,除此外本馆不再收费。

注:

19所高校馆包括:文献中心馆、天津大学馆、南开大学馆、理工大学馆、职业大学馆、城建大学馆、医科大学馆、外语大学馆、体育学院馆、农学院馆、商业大学馆、美术学院馆、音乐学院馆、科技大学馆、财经大学馆、天职师大馆、师范大学馆、中医药大学馆、民航大学馆等。

5所文化馆(科研所)包括:天津图书馆、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图书馆、天津社会科学院图书馆、天津市医学图书馆、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4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