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使用对象:我校教师及博士生、研究生、本科生、高职生、成教生等在我校进行正式注册的学生。
二、办理地点:图书馆二楼借还书处
三、办理方式
持校园“一卡通”到办理地点办理个人信息的注册,开通图书馆借阅功能。
四、应届新生一卡通借阅功能开通,新生“一卡通”的注册和开通由我馆批处理进行,不对个人。需教务处、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版“读者个人信息”。对个别情况,没能参加统一开通一卡通借阅权限的读者,需本人持一卡通和学生证到图书馆进行办理。
五、教职工一卡通借阅功能开通,持工作证、“一卡通”到办理地点进行办理。
六、读者对一卡通要妥善保管,若不慎遗失,应及时到借还书处办理挂失手续,挂失时请出示个人有效证件(学生证/工作证)。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图书由读者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。证件找到或重新办理了“一卡通”后要及时办理解除挂失手续,恢复借阅功能。
七、因为保管不善,造成证件(一卡通或借阅证)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,须重新办理“一卡通”或更换新借阅证。
八、读者毕业离校及其他原因离校退证时,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,办理借阅权注销手续。
九、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一经发现,拒绝借阅。若冒用他人丢失的证件借书,按窃书处理,除按规定处以罚款外,并通知所在单位。
十、伪造证件借书,按窃书处理。对伪造证件持有人和伪造证件者按有关规定同时处罚,并通知所在单位领导。使用来历不明的伪造证件者,除从重处罚外,交校保卫处处理。
十一、教师、职工、学生因工作调动、休学、退学、出国、进修结业等原因离开学校时,也要办理离校手续。
2014年6月